說明:
一、依據本市立國民中小學落實雙語教育中程計畫 114 學年度執行方案(以下簡稱執行方案)辦理。
二、本案係執行方案之學生英語活動學習規劃之應辦項目。透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 英語自主檢測系統」(以下簡稱英檢系統),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追蹤學習成效,並獎勵學校推動有功人員,特訂定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止。
(二)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
(三)實施方式:各校於英檢系統公布之期間,依各級別對應學生年級實施檢測,以診斷學生英語學習成果,後續本局依檢測結果統計各組取得證書比例,並實施獎勵。
(四)檢核工具:英檢系統依年段分為 Pre A1 、 A1 、 A2 、 B1 四個級別,各級別均包含字彙、聽力、閱讀、口說、寫作 5 項檢測,各領域測驗分數達 70 分,即可取得通過證書。
(五)各級別檢測對象:
1、 Pre A1 檢測對象:國小四到六年級學生適用。
2、 A1 檢測對象:國中一到二年級學生適用。
3、 A2 檢測對象:國中三年級適用。
(六)獎勵方式:
1、根據學校規模及指定檢測級別分為 5 組,分組計算取得證書比例,並於各組獎勵額度內頒發績優獎狀乙幀、獎勵學生禮券每校 6,000 元及辦理敘獎。
2、獎勵名額:
(1)國小 9 班以下組:四、五、六年級學生取得 Pre A1 證書比例最高之前 10 校。
(2)國小 10-27 班組:四、五、六年級學生取得 Pre A1 證書比例最高之前 10 校。
(3)國小 28 班以上組:四、五、六年級學生取得 Pre A1 證書比例最高之前 10 校。
(4)國中 13 班以下組:國一、國二學生取得 A1 證書數合併國三學生取得 A2 證書數之比例最高之前 5 所學校。
(5)國中 14 班以上國一、國二學生取得 A1 證書數合併國三學生取得 A2 證書數之比例最高之前 5 所學校。
3、敘獎額度:
(1)獲獎學校主要推動者 2 至 6 人次,每人各嘉獎 2 次。
(2)校內各組取得證書比例達 50%(含)以上,該校主要推動者 1 至 3 人次,每人各嘉獎 1 次(該組已獲獎學校則不重複敘獎)。
四、詳請參閱旨案計畫,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雙語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鄭家鳳教師,連絡電話: 06-3914141 分機 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