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公告 劉志堅 - 人事 | 2026-01-07 | 點閱數: 77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內授移字第 1140934111 號書函辦理,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841 號令修正發布,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作業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有關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未涉密人員,未經內政部許可者,原則不准出境赴陸。如於出境時已退離現職,已非法律列管對象,基於權益保障,且可事後確認,可依現行方式,由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核發「未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通知單」提醒,並由當事人具結後,准予查驗通關,嗣後由移民署查證,如仍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身分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劉志堅 - 人事 | 2026-01-07 | 點閱數: 71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0 日內授移字第 1140934075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申請須知修正重點如下: (一)調整適用對象範圍,將原列「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之公務員,修正為「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或職務等級跨列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及警監三階以上」之公務員。(修正第 2 點) (二)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修正第 3 點) (三)新增申請表為應備文件及行程表應載明事項,並規定機關首長應檢附上一級機關核准文件,或由上一級機關代為申請之規定。(修正第 5 點) (四)刪除依申請人身分別訂...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劉志堅 - 人事 | 2026-01-07 | 點閱數: 68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0 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674 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條文要點如下: (一)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修正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公)務之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警監三階以上警察人員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申請赴陸時間,由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二個工作日前」修正為「七個工作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修正條文第七條) (三)增訂各機關(構)知悉通報表異常事項或申請人進入大陸地區失聯之通報機制。... 觀看完整文章
:::

行動 QR Code

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