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
二、檢附本(111)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詳如附件。
三、請輔導團各領域議題工作小組與承辦學校依計畫配合事項辦理。
四、全體輔導團員共同不排課時段為星期四下午。
六、出席分區輔導諮詢講師及研習人員,請貴校給予該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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